產前超聲波檢查是產前診斷重要的手段,通常建議遵醫囑進行。產前超聲波檢查可通過腹部或陰道,對胎兒進行系統檢查,主要包括胎兒解剖學超聲、胎兒生物物理學檢查、胎兒血流學檢查、胎兒泌尿系統檢查及胎兒畸形學檢查等。
1、胎兒解剖學超聲:主要通過查看胎兒顱骨發育是否正常,顱骨有無畸形、腦室系統有無擴張,以及胎兒腹腔內羊水有無異常,從而判斷胎兒有無腦積水、小腦畸形、腎臟畸形、脊柱裂、胸腔積液、腹腔腫瘤等疾病;
2、胎兒生物物理學檢查:可通過測量胎兒的頭圍、腹圍、股骨長度,了解胎兒生長發育情況,判斷有無頭盆不稱、畸形;
3、胎兒血流學檢查:通過超聲對胎盤和臍帶進行超聲顯影,根據測量結果評估胎盤功能和臍帶功能,了解有無前置胎盤、胎盤早剝、帆狀胎盤、臍帶繞頸等情況;
4、胎兒泌尿系統檢查:通過超聲檢查可以對胎兒腎臟大小、皮質、腎盂擴張情況進行評估,了解有無腎積水,以及是否存在尿路梗阻等情況;
5、胎兒畸形學檢查:主要包括顱腦結構檢查、胸腔結構檢查、腹腔結構檢查以及四肢檢查等,觀察胎兒有無腦積水、小腦畸形、脊柱裂、胸腔積液、腹腔腫瘤等疾病。
除上述檢查外,產前超聲波檢查還可對孕婦進行凝血功能檢查,了解是否存在產前出血的高危因素,從而指導孕婦用藥等。產前超聲波檢查通常建議在妊娠12周后進行,此時胚胎初具人形,且各個器官正在分化發育,如有異常情況可及時發現并進行處理。